员工工作两天后离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即使只工作1天,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劳动报酬。以下是关键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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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
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30条),工资应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未满考核期”等理由拒付。 -
**核心证据
- 保留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如微信、邮件)
- 若未签订合同,可提供工牌、工作成果等证明劳动关系
- 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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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途径
优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受理时效2年)
- 申请劳动仲裁(全程免费,需提交书面申请)
- 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平台”线上提交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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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拒付借口无效
- “未办理离职手续”:需补办手续但不影响工资结算
- “未达到业绩要求”:工资与绩效奖金需区分计算
- “自动离职”:不影响已提供劳动部分的报酬索取
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在离职时明确要求出具书面工资结算证明。若单位拒付,劳动者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且可能额外主张应付金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5条)。及时行动是维护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