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仲裁或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规定每月仅允许休息4天且不允许连休的行为可能涉及违法情形,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确认公司规定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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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且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若公司每月仅安排4天休息且不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则可能违反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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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劳动合同条款
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每月4天休息且无特殊约定,该条款可能无效。若存在其他条款约定特殊工时制度,需结合《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经批准可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判断其合法性。
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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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首先应与用人单位沟通,说明法律规定及自身权益,要求调整休息安排或补休/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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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需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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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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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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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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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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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计算 :若公司安排加班未支付报酬,需按以下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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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加班:不低于工资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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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加班:不低于工资300%。- 证据收集 :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加班申请记录等,便于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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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权益 :若累计工作满1年,享有带薪年休假,可要求用人单位统筹安排。
通过以上步骤,劳动者可依法维护休息休假权益。若公司存在长期违法用工行为,建议优先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