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主张双倍工资或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未签合同被公司辞退的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一、双倍工资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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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书面合同的情形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超过1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例如,试用期3个月未签合同,需支付3个月×6000元×2=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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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行为,双方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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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标准 :按劳动者月工资的2倍计算(即《劳动合同法》第8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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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计算 :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则按3倍计算,且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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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退的合法情形
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等),无需支付赔偿金,但需提前三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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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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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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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补缴社保及加班费,并主张25%的加班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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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例参考
若某员工试用期(2个月)未签合同,后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且未提供证据,该员工可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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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 :2个月×6000元×2=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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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 :6000元×2=1.2万元(按1个月工资的2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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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补偿 :3.6万元(双倍工资)+1.2万元(赔偿金)=4.8万元。
以上计算基于假设工资为6000元/月,实际金额需根据具体工资标准调整。建议收集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支持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