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下是详细说明:
试用期工资的法律保障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互相考察的时期,但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也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即便仅工作一天,劳动者仍有权根据上述规定获得工资。工资计算标准
- 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试用期工资的底线,不得低于此标准。
- 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明确的岗位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该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仅工作一天,用人单位仍需按照上述规定支付工资,但可以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工资。**途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试用期工资是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建议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工资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