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天说没有工资?这并不合法!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因此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 试用期工资的法律保障
- 最低工资标准:即使在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法律保障。
- 工资比例:试用期工资应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一定比例,通常为80%,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
2. 无薪试用期的违法性
- 违反劳动法: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工资,这显然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劳动监察投诉: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的工资。
3. 试用期的其他权益
- 社会保险: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 劳动保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享有与其他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保护权益,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
总结:试用期三天没有工资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了劳动,就应该获得相应的报酬。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