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七天第六天离职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必须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劳动报酬,这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关键点包括:试用期工资受法律保护、离职当天工资需结算、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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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的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使只工作一天,劳动者也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
离职当天的工资如何计算
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结算,例如:约定月薪5000元,试用期工资4000元,工作6天应得工资为(4000÷21.75)×6≈1103元(21.75为月计薪天数)。企业需在离职时或下一个发薪日支付。 -
企业拒付工资的应对方式
- 保留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证据;
-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资及可能的赔偿(如拖欠工资可要求加付50%~100%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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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误区澄清
- “试岗期无工资”属违法,任何名义的工作均需支付报酬;
- 企业以“未交接”“未满七天”拒付均无法律依据。
劳动者需明确自身权益,若遇拖欠,及时**。法律保障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收入,无论工作时间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