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一个月后主动辞职是有工资的,且用人单位必须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报酬,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或当地最低工资。关键点包括:试用期辞职无需支付违约金、工资需一次性结清、劳动者仅需提前3天通知即可合法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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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保障试用期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合同或提前离职,用人单位均需支付工资,且金额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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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程序简单合法。试用期内劳动者仅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等待公司招到替代者,更无需支付违约金(除非涉及专项培训或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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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结算时间灵活。离职时工资应一次性结清,部分企业也可能按当月发薪日支付,但拖延或克扣均属违法,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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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需注意。若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或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才可能涉及违约金,普通离职不在此列。
试用期是双向选择阶段,劳动者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若遇到工资拖欠或无理扣款,务必保留考勤记录等证据,及时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