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擅自离职(即“自离”)仍然有权获得工资。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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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报酬的关联性
劳动者提供劳动即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这一权利不因劳动合同的签订而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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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义务
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且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二、未签合同的工资支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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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的适用情形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从用工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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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的工资结算
即使未签合同,劳动者在离职时仍有权获得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若因未签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如试用期未签合同)。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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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离职的赔偿
若劳动者未提前30天书面离职(属于违法解除),需赔偿用人单位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招聘费用、培训成本等),但赔偿金额需用人单位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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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扣除的限制
若用人单位主张扣除工资,需符合法定情形(如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的损失),且扣除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扣除。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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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收集工作记录、工资条、考勤表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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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协商工资结算,若协商失败可向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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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可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赔偿(如双倍工资差额)。
未签合同的劳动者自离仍有权获得工资,且用人单位需依法承担未签合同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