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离职看似是个人选择,实则暗藏诸多风险,稍有不慎可能损失经济补偿、社保权益甚至职业发展机会。 以下是职场人必须警惕的十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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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签字陷阱
HR突然拿出《协商解除协议》要求当场签字,往往隐藏不利条款。法律规定你有3天冷静期,务必逐条核对补偿金额、支付时间等关键内容。 -
绩效突击否定
公司可能翻出未经你确认的旧考核表,以“能力不足”为由施压离职。需明确:未签字且无量化标准的绩效评价不能作为合法辞退依据。 -
补偿金计算缩水
N+1中的月工资标准应为过去12个月总收入(含奖金补贴)的平均值,非基本工资。警惕HR按最低基数计算的套路。 -
社保公积金漏缴
离职前立即核查缴费基数是否匹配实际工资。某员工因公司常年按最低基数缴纳,损失近十万元养老金。 -
年假折算被忽略
未休年假应折算3倍工资,且离职前6个月内的未休假均受保护。曾有高管通过主张折算3年假期多获5万元补偿。 -
竞业限制无补偿
若协议中含竞业条款,必须约定补偿金(通常为月工资30%)。否则可依法主张条款无效。 -
离职证明埋雷
法律规定离职证明仅能写明岗位、在职时间和离职性质。若出现“与公司存在纠纷”等描述,可要求重新开具。 -
调岗降薪逼退
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强制调至陌生岗位或降薪,属变相逼迫离职。可保留证据主张恢复原待遇或索赔。 -
空白合同欺诈
签字后再填内容的协议无效,但**耗时耗力。某地产公司用此手段伪造“自愿放弃补偿”记录。 -
恶意环境施压
突然被安排到嘈杂、拥挤的办公环境,或遭上级孤立打压,均属心理胁迫手段。可录音录像作为**证据。
职场博弈中,法律是最坚实的盾牌。遇到不合理要求时,冷静回应“我需要咨询法律意见”往往能逆转被动局面。记住:签字前多一分谨慎,离职后少十年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