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及最新政策要求,部门应急预案的演练频次如下:
结论 :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演练。
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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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要求
部门应急预案属于专项应急预案的一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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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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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高风险行业(如矿山、危险化学品等)或人员密集场所,可能需根据地方或行业规定增加演练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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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这是与专项预案不同的其他层级预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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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企业或单位需结合自身风险特点制定具体演练计划,确保演练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