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属于法定产假范畴,是带薪休假,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或工资照发待遇,具体时长和标准根据流产时的孕期及参保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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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明确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可享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可享42天产假,期间工资或生育津贴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发放。参保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
待遇标准统一
小产假工资与正常产假一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本人产假前工资发放。若产假期满仍无法工作,经医生证明后可转为病假待遇。 -
权益覆盖全面
无论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适用带薪规定。医疗费用也可通过生育保险报销,确保女职工经济与健康权益双重保障。
小产假是女性职工的重要福利,遇到争议时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