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现行政策,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依据累计工龄划分为5/10/15天三档,新入职职工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未休年假可获3倍工资补偿,公务员群体额外享有探亲假等专属权益。
核心要点解析:
一、休假天数标准
-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5天
- 满10年不满20年:10天
- 满20年以上:15天
跨单位连续工龄可合并计算,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工同享待遇。
二、特殊情形处理
- 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假期按公式折算:(入职后剩余天数÷365)×应休天数,不足1天部分不计
- 离职时未休天数按3倍日薪补偿,已安排休假不扣减
- 探亲假针对异地公务员,结合年休假可实现超长假期
三、政策执行强化
- 用人单位需主动安排休假计划,不得设置审批障碍
- 工会介入**,人社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 鼓励“年假+小长假”连休模式,杭州等地试点弹性作息
温馨提示:劳动者可通过“浙里办”平台查询个人休假额度,遇权益受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浙江正探索将带薪休假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未来或进一步扩大强制休假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