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假15天是带薪的,但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提供医院流产证明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工资支付标准分为两种情况: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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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可享15天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与正常产假一致。第八条细化支付责任:生育保险覆盖时由基金支付,否则由企业承担。 -
关键条件限制
带薪流产假仅适用于计划内怀孕流产。超生或无法提供医院证明的,不享受带薪待遇。部分地区可能要求额外提交计划生育服务证等材料。 -
工资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基数与个人工资可能存在差额。例如,若单位平均工资低于员工实际工资,企业需补足差额;未参保企业则直接按员工原工资标准支付,不得按病假或最低工资折算。 -
**注意事项
企业拒付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保留流产证明、劳动合同及工资流水。若企业以“未参保”为由拒付,员工仍有权要求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全额支付。
提示:各地实施细则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工会确认流程。若遇纠纷,及时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