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产假天数并非仅限98天,具体天数需根据生育情况综合计算。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国家法定产假基础标准
-
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 ,其中包含产前 15天 和产后 83天 。
-
特殊情形延长产假
-
难产 :增加 15天产假 ;
-
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产假 。
-
二、地方性延长产假政策
部分省市在国家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延长产假,例如:
-
陕西省 :增加 60天 产假,总产假可达 158天 (含女职工孕前检查10天、生育三孩额外15天);
-
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 :通常增加 30-80天 奖励假。
若公司仅安排98天产假,且当地无延长政策,则可能违反法律规定。
三、其他相关权益
-
流产产假
-
未满4个月流产: 15天产假 ;
-
满4个月流产: 42天产假 。
-
-
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满1周岁前,单位应保证 哺乳时间 ,无法提供条件时经协商可给予 3-6个月哺乳假 ,期间工资按生育津贴发放。
-
工资与就业保障
法定产假期间,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工资待遇。
四、**建议
若单位仅安排98天产假且不符合当地政策,建议:
-
核实政策 :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人事部门,确认是否享受延长产假;
-
保留证据 :保存生育证明、医院诊断书等材料,作为**依据;
-
协商或投诉 :与单位协商无果时,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
产假98天仅是基础标准,实际天数需结合生育情况及地方政策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