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核心流程包括:协商一致解除、提前书面通知(试用期3日/正式工30日)、完成工作交接并结算薪资,最终由单位出具离职证明。 关键点在于区分双方协商与单方解除的情形,且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单位提出)或避免违法解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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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
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解除协议,明确终止时间、补偿金额等条款。单位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N倍月薪),劳动者提出则无需支付。 -
劳动者单方解除
- 预告解除:正式员工提前30日(试用期3日)提交书面通知,无需单位同意。
- 即时解除:若单位拖欠工资、未缴社保或强令冒险作业,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并索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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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单方解除
需符合法定条件(如严重违纪、不胜任工作等),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裁员需报工会并备案。 -
必备程序
- 工作交接:归还物品、文件,签署交接清单。
- 薪资结算:包含未付工资、加班费及补偿金(若适用)。
- 离职证明:单位需在15日内办理社保转移并提供书面证明。
提示: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如通知回执、协议文本),争议时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调解。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为N(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违法解除需支付2N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