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法的询证函是指审计人员为获取第三方对特定财务信息的书面确认而发出的正式函件,主要用于验证企业账务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它是审计证据的重要来源,直接影响审计结论的可靠性。核心功能包括核实债权债务、验证资产存在性、确认交易真实性三大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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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证函的法律依据与类型
根据《审计法》及审计准则,询证函分为积极式(要求收件人必须回复)和消极式(仅要求有异议时回复)两类。常见应用场景包括银行账户余额核对、应收账款确认、关联方交易核查等。审计机构需确保函证过程符合独立性、可控性、可追溯性原则。 -
标准化操作流程
发送前需完成信息匹配(如金额、日期)、控制函证收发全过程(避免被审计单位干预)、留存邮寄/回函记录。关键控制点包括:使用审计机构专属信封、直接联系第三方确认联系方式、对未回函情况实施替代程序。 -
实务中的风险应对
针对伪造回函、第三方配合度低、信息滞后等风险,审计人员需采取交叉验证(如比对合同与回函)、追加现场调查、分析回函异常迹象(如笔迹差异)等措施。电子询证函的普及(如银行系统直连)正逐步提升效率与安全性。 -
对企业的影响与配合要点
被审计单位需及时提供完整客户/供应商清单、确保基础数据准确、配合解释函证差异原因。未妥善处理询证函可能导致审计意见调整,甚至引发监管关注。
规范使用询证函既能降低审计风险,也有助于企业完善内控。建议企业建立常态化函证对接机制,定期自查账务一致性,从源头减少审计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