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询证函的核心作用是独立验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通过第三方直接确认关键数据,从而降低审计风险、提高报告可信度。其核心价值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直接获取外部证据,突破被审计单位提供信息的局限性;二是针对性核验高风险项目,如银行存款、往来账款等易造假科目;三是形成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为审计结论提供强支撑。
审计询证函通过银行、客户等独立第三方回函,能有效发现虚构交易、隐瞒负债等财务舞弊。例如验证银行存款时,银行回函可直接证实账户余额真实性,而企业自行提供的对账单可能存在篡改风险。对于关联方交易,询证函能穿透表面合同,核实资金实际流向和业务实质。
函证程序需严格遵循审计准则:一是区分积极式与消极式函证,前者要求所有收件人必须回复,后者仅需差异反馈,通常对高风险项目采用积极式;二是控制全程独立性,由审计师直接寄发并收取回函,避免被审计单位干预;三是覆盖完整范围,包括余额、发生额及已结清账户,防止通过期末突击平账掩盖问题。
当前电子函证技术大幅提升效率,如区块链存证确保流程不可篡改,但核心逻辑不变——审计师必须评估回函可靠性。例如收到空白处较多的银行回函时,需追加电话确认或实地查证。对于未回函项目,需执行替代程序,如检查原始单据或追踪资金流水。
提示: 询证函是审计程序的“黄金标准”,但其效果取决于执行质量。企业配合度低、回函率不足时,可能隐藏重大风险信号,需引起高度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