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请失业保险金:1.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3.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一、申领条件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政策规定,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
- 缴费满一年: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 办理失业登记:需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失业登记,并提交求职意愿。
二、申领流程
- 准备材料:
-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 选择申请渠道:
- 线上: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办理;
- 线下:前往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提交申请:上传材料并填写相关信息,等待审核。
- 领取失业金: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金将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保卡。
三、注意事项
- 领取期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与缴费年限挂钩,最长为24个月。
- 待遇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确定,如上海市2023年最高标准为2175元/月。
- 避免影响待遇:确保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及时办理失业登记,以免影响失业保险金的发放。
四、温馨提示
失业保险金是重要的社会保障措施,建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及时申请。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通过线上平台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