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算失业,取决于解除的提议方:若由用人单位提出则算失业(可申领失业保险金),若由劳动者主动提出则不算(不可申领)。关键点在于是否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法定条件,同时需满足缴费满1年、已办理失业登记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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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领取失业金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协商解除合若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则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协商解除的两种情形
- 用人单位提出:符合失业认定标准,劳动者可申领失业金。例如,企业因经营调整与员工协商解约,员工可凭解约证明办理失业登记。
- 劳动者提出:视为自愿离职,不满足失业金申领条件。例如员工主动要求解约,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也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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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注意事项
- 解约协议中需明确提议方,避免争议。若用人单位发起协商,应要求书面注明“由单位提出解除”。
- 失业登记可通过线上渠道(如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办理,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 失业金领取期限与缴费年限挂钩,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总结: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构成失业,核心在于解约动议的来源。劳动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办理失业登记,确保权益不受损。若对申领条件存疑,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权威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