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补偿“N+3”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员工工作年限(N)支付对应月数的工资,再加3个月额外补偿。其中,N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半年按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3”是企业自愿提供的额外补偿,并非法定要求,具体需结合公司政策或协商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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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的计算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折算,月工资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工作3年5个月,N为4个月工资(3年+半年按1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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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的性质:这3个月工资属于企业额外补偿,常见于协商裁员或公司福利政策。法律未强制规定,但部分企业为快速解决纠纷或提升员工满意度主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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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若员工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N的计算上限为12个月,且月工资标准按3倍封顶。但“+3”部分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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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关键点:员工可争取更高补偿,例如通过举证程序瑕疵或公司过错(如未提前通知),但需注意签署离职协议时明确条款,避免口头承诺无效。
提示:实际补偿可能因公司政策、谈判结果或地方规定差异而不同,建议保留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