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小区物业的规定明确了业主与物业的权责边界,核心亮点包括:物业费缴纳义务不可拒(空置房也需缴费)、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不得以停水断电催费、业主享有解聘物业的权利,同时物业需承担高空抛物等安全保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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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缴纳规则
业主必须按约定缴纳物业费,即使房屋空置或对服务不满。民法典第944条明确,物业已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服务为由拒交费用。但若物业存在服务瑕疵,业主可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减免而非直接拒缴。 -
公共收益与共有权利
小区公共区域收益(如广告费、车位租金)扣除成本后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需定期公开收支明细。民法典还规定,占用共有道路的停车位权属归业主,物业擅自出租属侵权。 -
物业职责与安全保障
物业需维护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及秩序,并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例如,对高空抛物未采取防护措施的,物业需承担相应责任。 -
业主权利与监督机制
业主享有知情权(查阅物业报告)、监督权(提出整改建议)及共同管理权(通过业主大会决策重大事项)。解聘物业需经法定程序,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
纠纷解决途径
物业不得以停水电催费,业主**应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等合法方式,注意保留证据(如服务瑕疵照片、缴费记录等)。
民法典的实施为物业纠纷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框架,业主与物业应依法行事,共建和谐社区。遇到争议时,理性沟通与证据保全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