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了业主权益保障、物业服务规范和物业管理区域监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旨在提升物业管理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以下是实施细则的
-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明确:新建物业的建设单位需在商品房预售前,将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交存至街道办事处专用账户。交存标准根据总建筑面积划分,最低3万元,最高12万元。
- 业主委员会设置候补委员:实施细则允许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候补委员人数,以应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空缺问题,增强管理连续性。
- 禁止不合理费用分摊:物业服务人不得将自用水电、经营性收费项目等费用列入分摊,避免加重业主负担。
- 业主共有车位收费明确: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的车辆停放收费,需经业主大会决定,收费所得归全体业主所有。
实施细则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业主权益,推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为居民营造更加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