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双轨制,普通住宅电梯房最高1.4元/㎡·月,无电梯房最高0.7元/㎡·月,高档住宅不超过3元/㎡·月,空置房首年减半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根据服务等级、房屋类型动态调整,业主大会成立后可协商市场化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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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与标准
前期物业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分四级:电梯房1.0-1.4元/㎡·月,无电梯房0.5-0.7元/㎡·月,服务等级越高收费越高。高档住宅(如别墅)限价3元/㎡·月以下。同一小区分期开发项目需保持同类型住宅收费标准一致。 -
费用构成与用途
物业费涵盖公共区域清洁、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设备维修等8类项目,其中电梯、水泵等共用设施维护费占比最高。实行酬金制的小区需每年公示收支明细,确保资金透明。 -
特殊情形处理
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内按50%缴费,超一年按合同约定全额缴纳。回迁房与商品房同等收费,若未成立业主大会则沿用前期标准。老旧小区改造后可通过“公益性物业”模式降低费用。 -
业主自治与调整机制
业主大会可决议选聘物业公司或转为自行管理,市场化定价需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物业单方面提价无效,违规企业最高面临10万元罚款并纳入信用档案。
物业费争议可向街道办或房产部门投诉,建议业主留存缴费凭证并参与小区公共事务决策,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