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薪包含当天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三倍工资是包含原工资在内的,即实际支付金额为日工资的300%,而非额外叠加三倍。关键点:①三薪计算基数含基本工资、津贴等;②争议多源于对“额外支付”条款的误读;③部分企业违规按“二薪”计算属违法。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三薪计算需明确三点:法律规定的300%报酬已涵盖当日正常工资,例如日薪100元则三薪为300元(而非100+300=400元)。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综合收入,非单一基本工资。例如月薪6000元(含补贴)者,日薪约为275.86元(6000÷21.75),三薪即827.58元。
若用人单位仅支付200%加班费(如上述案例中“二薪”),属于克扣行为。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步骤:1.核对劳动合同与工资条,确认三薪计算方式;2.保留加班记录、排班表等证据;3.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需注意,个别地区司法实践可能支持“四薪”观点(原工资+三倍加班费),但全国性法律仍以“三薪含本薪”为主流解释。
遇到三薪纠纷时,建议优先协商解决,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企业应严格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执行,避免因计算错误引发劳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