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薪不包含当天工资,且支付三薪是法定要求,完全合法。 根据《劳动法》,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三倍工资是额外支付的报酬,与当天正常工资叠加计算。例如,日工资100元,加班当天应得400元(100元正常工资+300元三薪)。若用人单位拒付或混淆计算方式,均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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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三薪规定源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要求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此处的“工资”指加班当天的额外补偿,而非替代正常工资。例如,上海、湖南等地明确要求三薪需独立于基本工资支付。 -
计算方式解析
三薪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日工资或小时工资。若月薪3000元,日工资约为137.93元(按21.75天计),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天应得413.79元(137.93×3),加上当天正常工资,总额为551.72元。部分企业误将三薪包含基本工资,实为违规操作。 -
地域性差异需注意
北京等地的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可能无法主张三薪,但多数省份(如上海、湖南)明确保障该权益。劳动者需查阅本地规定,确认自身权益范围。 -
**途径
若用人单位拒付三薪或混淆计算,劳动者可通过协商、劳动监察投诉或仲裁主张权利。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是关键。
总结:三薪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额外补偿,与当天工资分别计算。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劳动者应主动核实工资明细,遇争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