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44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三种加班情形下需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报酬,具体标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150%支付、休息日加班按200%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支付。这一条款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核心依据,尤其强调补休优先原则(休息日加班未补休才需支付双倍工资)和法定节假日不可调休的强制性。
分点论述:
- 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工作日加班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且每日加班时长受法律限制(一般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
- 休息日加班的补偿:若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应优先安排补休;无法补休时,需支付200%的工资报酬。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休息权的双重保障。
- 法定节假日的特殊性: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300%的工资,且不允许以补休替代。这与休息日的规定形成鲜明对比,凸显节假日加班的高成本性。
总结提示:劳动者应留存加班证据(如考勤记录、通知文件等),用人单位若未依法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主张权利。企业需合理规划用工,避免因违规加班引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