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时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或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前一日(以先到者为准)。
时效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 起算时间: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
- 截止时间: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或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前一日为止,两者中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 最长时效:未签劳动合同导致的二倍工资支付期限最长为十一个月。
在主张权利时,因未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劳动者可以自主张权利之日起向前追溯一年,但实际支付的二倍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总结而言,未签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计算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在期限内积极**,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