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时效为1年,起算点分两种情况:若劳动关系存续,从应支付最后一月届满之日起算;若劳动关系已终止,从终止之日起算。 时效内未主张权利将丧失索赔资格,且二倍工资中“增加一倍”部分属于惩罚性赔偿,不适用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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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起算规则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满一个月后,需按月支付二倍工资,最长11个月。时效起算分两种:-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从未签合同满一年的前一日(即应支付最后一月届满日)起算1年。例如,员工2024年1月1日入职未签合同,最晚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主张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的二倍工资。
- 劳动关系终止后:从终止之日起1年内主张,超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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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中断与中止
若劳动者在时效期内通过仲裁、投诉或用人单位承诺履行义务,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主张的,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 -
二倍工资的性质与计算
- “第一倍工资”属于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时效限制,终止后1年)。
- “增加一倍”部分为惩罚性赔偿,适用1年普通时效,需严格按时效主张。
- 计算基数以对应月份应得工资为准,不含加班费、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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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
- 劳动者故意不签合同(如HR人员失职)或用人单位已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可免除二倍工资责任。
- 补签劳动合同且未明确追溯期限的,可能视为放弃二倍工资主张。
提示:劳动者应尽早通过书面或仲裁留存时效中断证据,用人单位则需在用工1个月内签订合同,避免高额赔偿。法律对时效认定严格,超期主张即使未签合同也难以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