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以“保障农民权益、分类补偿”为核心,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三大类,并设有多元化安置方式。 关键亮点包括:宅基地安置与货币化安置自主选择、过渡费按人口阶梯发放、违法建筑原则上不予补偿,以及签约腾空奖励最高达3000元+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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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项目与标准
- 土地补偿费:耕地按前三年均产值8-10倍计算,精养鱼池10-12倍,未利用地3-5倍。非农建设用地补偿为耕地均产值6-10倍。
- 安置补助费:耕地按人均面积阶梯计算,最高15倍年产值;其他农用地按土地补偿费的70%。
- 房屋及附着物:合法建筑按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装修、水电设施等另有专项补助(如空调移机费挂机210元/台、太阳能热水器800元/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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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政策
- 宅基地安置:参照农民建房审批标准,人均住宅占地25㎡为基准,最高不超过1:4.3的建筑面积比。
- 货币化安置:按房屋重置价3倍补偿,另加10%优惠。高层公寓安置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80%-100%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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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与奖励
- 过渡费:自行周转的农户,3人以下400元/月,6人以上800元/月,最长补助12个月。
- 奖励金:按时签约奖2000-3000元/户,腾空奖50元/㎡。
提示:补偿需以合法产权证明为依据,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10日内申请复核。建议提前核对权属资料,并关注属地最新细则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