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员工签自愿加班协议通常不合法。根据我国《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即使员工签署了自愿加班协议,若超出法定时限或未依法支付加班费,协议仍属无效。
具体分析
自愿加班协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法》第18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属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即使员工自愿签署,超时加班或未支付加班费的协议均无效。加班时间限制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加班需在法定范围内,并需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如果协议中约定的加班时间超过每日3小时或每月36小时,则违反法律规定。加班费支付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支付加班费。若协议中免除加班费,则属于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侵害劳动者权益,应认定无效。实际案例支持
某公司因要求员工签署超时加班协议被劳动监察部门处罚,法院明确指出,即使员工自愿,超时加班也属违法。
提示
员工应提高法律意识,对超时加班或免除加班费的协议保持警惕,必要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