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是企业法定义务,主要用于职工福利、文体活动及困难帮扶等。关键点:①计提基数为税前工资总额 ②需足额拨缴 ③使用需经民主程序 ④逾期未缴将面临滞纳金。
分点解析
-
计提标准
企业每月按全部职工(含劳务派遣)税前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60%留存基层工会,40%上缴上级工会。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
法律依据
《工会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应按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经费。未建会企业需按相同标准缴纳"建会筹备金",待工会成立后返还。 -
经费用途
- 职工集体福利(如节日慰问、生日关怀)
- 文体活动(竞赛、培训、设备购置)
- 困难职工帮扶及法律援助
- 工会专职人员薪酬和办公支出
-
常见误区
- 错误认为2%是额外成本(实际可税前列支)
- 混淆工会经费与职工教育经费(后者按1.5%-8%计提)
- 忽略劳务派遣工工资应纳入计算基数
总结提示
企业应建立工会经费专用账户,定期公示收支明细。对于小微企业,部分地区实行分级减免政策,可咨询当地工会获取具体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