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工资时扣除工会费是依法依规执行的,主要用于保障工会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权益的经费来源。根据《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由会员缴纳的会费(工资的0.5%)和单位拨缴的经费(工资总额的2%)组成,两项均需依法扣除且可税前扣除。关键点包括:工会费缴纳是会员义务、单位拨缴为法定义务、费用专款专用且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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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会费体现义务与权利对等
工会会员需按月缴纳工资收入的0.5%作为会费,这是《中国工会章程》明确的义务。会费支持工会开展活动(如培训、福利发放),但非会员职工未经自愿申请不得强制扣费,否则属违法。 -
单位拨缴2%经费为法定义务
企业按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即使未建工会也需缴纳筹备金。此费用可凭《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税前扣除,超支部分需纳税调整。 -
经费使用透明且受严格监管
工会经费需独立核算,定期公示用途,涵盖职工**、文体活动等。若单位截留或挪用,职工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提示: 职工若对扣费有异议,可核查工资条会费项目及工会公示,确认扣费是否合规。单位应确保程序合法,避免因强制扣费引发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