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通常不由个人工资直接扣除,而是由企业按工资总额的2%拨缴,但会员需自愿缴纳基本工资0.5%的会费。
-
企业拨缴为主:根据《工会法》,企业需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这部分费用由企业承担,不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若企业擅自扣减工资作为工会经费,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依法**。
-
个人会费自愿缴纳:工会会员需按月缴纳基本工资的0.5%作为会费(如基本工资5000元,则缴纳25元),但必须基于本人同意。会费用于基层工会活动,无需上缴。
-
特殊情形处理:少数情况下,经员工书面同意,企业可能代扣会费。若企业未成立工会,需向上级工会缴纳筹备金,待工会成立后按比例返还。
-
违规扣除的后果:企业未经同意扣费,员工可要求返还并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甚至申请法院支付令强制执行。
提示:工会经费主要用于职工福利和活动,企业拨缴部分可税前扣除。遇到扣费争议时,保留工资条等证据,及时与工会或法律机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