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的工作安排主要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相关政策,具体安排如下:
- 安排工作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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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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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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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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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烈士子女的。
- 优先安排条件 :
- 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士兵优先安排工作。
- 工作岗位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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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行业 :如保安、保镖、安全检查员等,因其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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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包括正式在编干部职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等,主要从事政策咨询、**接待、权益保障、安置服务、就业创业扶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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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和事业单位 :包括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安特警、消防员等,退役军人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时通常享有一定的优待政策,如定向招录和笔试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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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 :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岗位有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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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岗位 :如航空安全员、武装押运、学校教官、健身教练等,这些岗位根据退役军人的特长和兴趣进行安排。
- 安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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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工作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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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方式有带编制安置和合同制安置,具体安排根据退役士兵的服役年限、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等因素决定。
建议
退役军人在选择工作时,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兴趣和职业规划,优先考虑那些能够发挥其特长和优势的岗位。同时,积极了解并利用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