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士兵的工作安排主要由 多个政府部门协同完成 ,具体涉及以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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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负责组织部门的工作,参与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和政策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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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 :负责文明创建等相关工作,可能间接影响退役士兵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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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 :负责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包括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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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厅(局) :负责退役士兵的户籍和治安管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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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厅(局) :负责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包括制定安置政策、协调相关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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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局) :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财政支持,包括经费保障和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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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负责退役士兵的就业和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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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办) :负责退役士兵的医疗保障和福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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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 :负责国有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参与退役士兵在国有企业的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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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局、处) :负责军事人员的安置和管理,包括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和政策制定。
此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设有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或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安置工作。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也要按照要求,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80%。
综上所述,退伍士兵的工作安排是一个多部门协同的过程,涉及党委、政府、军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