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女副高退休新规, 25年后(即2050年1月1日)达到60岁的女副高将不再享受延迟退休政策 ,需按新政策执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新退休年龄标准
-
法定退休年龄 :从2025年1月1日起,女副高退休年龄由原60岁逐步延迟至 63岁 ,每4个月延迟1个月(例如1970年出生的女副高,法定退休年龄为61岁4个月)。
-
弹性退休 :在60岁后,女副高可选择申请弹性退休,最晚可延迟至 66岁 (即原60岁退休年龄+3年),需与单位协商一致后执行。
二、2025年前已延退女副高的处理方式
-
原延迟退休政策 :2025年1月1日前已选择延迟退休的女副高,其退休年龄将 延续原计划 (如原计划55岁退休的,将延迟至58岁退休)。
-
过渡期政策 :2025年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期间退休年龄仍按“55+延迟月数”计算(例如原60岁退休的女副高,过渡期内退休年龄为55岁+16个月)。
三、关键时间节点说明
-
过渡期结束 :2039年12月31日后,退休年龄统一调整为 63岁 (原60岁退休的女副高将直接过渡至新年龄)。
-
弹性退休申请 :需在原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延迟3年,且需单位同意。
四、其他说明
-
叠加政策 :新规实施后, 不再叠加之前的延迟退休政策 (如原政策中提到的“延三”“延五”)。
-
地区差异 :目前各地正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建议关注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通知。
综上,2050年1月1日前达到60岁的女副高将按新政策执行,无需再享受延迟退休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