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于1987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21年1月1日废止,历时34年。作为我国首部系统性民事法律,它确立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后因《民法典》生效而完成历史使命。关键亮点包括:1986年颁布、2009年修正、2020年废止,期间为市场经济提供了基础法律保障。
该法于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1987年元旦生效,共9章156条,涵盖民事主体、权利、责任等核心内容。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部分条款进行适应性修改,删除计划经济相关表述,强化社会公德条款。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表决通过,明确自2021年元旦起取代《民法通则》,后者同步废止。
总结来看,《民法通则》的实施周期跨越改革开放关键阶段,其废止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体系进入法典化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