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应为员工缴纳社保,入职一年后补缴属于违法行为。以下是处理建议:
一、补缴社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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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义务
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劳动者可要求补缴,由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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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与罚款
欠缴社保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不缴可被罚款1-3倍。
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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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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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与单位沟通,要求补缴社保并支付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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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无果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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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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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和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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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实际损失(如医疗费用),可一并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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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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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社保补缴和仲裁申请均需在欠缴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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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 :若因单位未缴社保离职,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建议优先与单位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通过法律途径**,以保障自身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