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年多不交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并追究企业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即使双方约定“不交社保”也无效。若企业拖延或拒绝缴纳,员工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等方式**,最高可获3倍罚款补偿,同时可主张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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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强制缴纳义务
《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五险,试用期也不例外。若企业以“转正后补缴”“现金补贴代替”等理由拒缴,均属违法。员工入职超过一年未缴社保,企业需补缴全部欠费并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三步走:高效且合法
- 协商优先:书面要求企业补缴,保留沟通记录(如邮件、录音)。
- 行政投诉:向当地社保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提交证据(合同、工资流水等),社保部门可强制划扣企业账户。
- 仲裁诉讼:若企业拒不补缴,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补偿1个月工资)。
- 警惕企业常见套路
部分企业通过“劳务合同替代劳动合同”“私人账户发工资”等手段逃避责任,员工需注意:
- 任何“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均无效;
- 工资条、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均可作为劳动关系证据;
- 补缴不受1年仲裁时效限制,但经济补偿需在离职后1年内申请。
总结:社保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企业拒缴将面临法律严惩。员工应主动留存证据,通过合法渠道**,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早行动、早解决,避免因社保断缴影响养老、医疗等长远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