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入职一年后才购买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费用,延迟一年购买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员工有权要求补缴并追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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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社保缴纳是强制义务,不存在“试用期不缴”或“协商延期”的合法空间。若企业拖延至一年后参保,员工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仲裁等途径**,要求补缴全部欠费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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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权益受损风险:社保断缴期间,员工将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工伤保障等权益。例如,生病住院需自费承担医疗费用,未来养老金累计年限也会减少,直接影响长期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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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法成本高:除补缴外,企业可能面临欠缴金额1-3倍的罚款。若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还需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补偿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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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极少数地区允许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自主参保,但企业职工必须由单位按时缴纳,任何“口头约定”均无效。
务必在入职时确认社保缴纳状态,留存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据。若遇企业拖延,及时向当地社保局或12333热线投诉,避免权益持续受损。社保是劳动者的法定保障,切勿接受企业违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