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退休条件
- 年龄要求: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 工龄要求:连续从事放射工作满10年。
二、特殊退休情形
- 提前退休:若因职业放射操作导致身体残疾,退休后工资和医疗卫生津贴照发;
- 因公牺牲认定:若因患放射性疾病治疗无效死亡,按因公牺牲处理。
三、工龄计算规则
- 从事放射工作年限可折算为工龄,每满1年按1.5年计算(如从事X射线工作);
- 需由单位或社保部门出具工龄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四、注意事项
- 审批权限: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经地级市(设区市)以上人社部门审批;
- 弹性退休政策:2025年起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但放射工作人员仍可按原规定提前退休;
- 争议处理:若单位未按规定办理退休,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
政策依据:主要参考《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建议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核实最新执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