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范了物业服务的定价机制、收费原则及监管要求,核心亮点包括: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并行、强制明码标价制度、争议解决途径及违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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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分类与定价机制
住宅物业收费分两类: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含自有车位)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多层住宅0.25-1.44元/㎡·月,带电梯住宅最高1.44元/㎡·月,浮动幅度20%;别墅及业主大会成立后的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协商确定。 -
收费原则与透明度
物业收费需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原则,强制要求企业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且不得重复收取同类费用。收费方式可选择包干制(固定费用)或酬金制(按比例提取酬金)。 -
监管与违规处罚
物价部门联合住建局负责监管,企业违规行为如超标准收费、强制收费、未明码标价等将受查处。业主可通过价格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议,或投诉至12358热线。 -
动态调整与备案要求
政府指导价每五年评估调整,企业调整收费标准需备案并提交业主同意证明,确保程序合法透明。
总结:清远市通过细化收费规则、强化公示与监管,平衡业主与物业权益。业主需关注收费公示内容,遇争议及时**;物业企业应严格合规,提升服务透明度以建立长期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