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对空置房物业收费的规定明确:业主未入住或连续空置超1个月的房屋,经物业登记确认后可按不超过70%的标准缴纳物业费,但具体执行需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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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根据《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空置房业主需主动向物业申报登记,经核实后次月起享受费用减免。若合同另有约定(如全额收费或不同比例),则优先按合同执行。 -
操作流程
业主需提交空置房书面申请,配合物业现场核查(如水电表零消耗记录),签订空置协议并明确维护义务。部分区域要求通过“渝快办”平台线上申报,且每年至少接受2次核验。 -
费用计算
空置6-12个月通常按80%缴纳,12-24个月按60%,超过24个月最低需缴50%。例如:100㎡房屋基准价2.5元/㎡·月,空置18个月应缴。 -
例外情形
精装未入住需提供验收证明,毛坯房可享12个月装修期优惠;安装智能安防系统或预缴全年费用可额外减免5%-3%。退役军人家庭首年减免10%。 -
争议解决
若物业未按规定减免,业主可向房管局申请复核,争议期间按70%预缴。查实违规的物业需双倍退款并面临5000-30000元罚款。
提示:空置房减免需业主主动申报,长期未处理可能影响信用。建议签订物业合同时明确空置条款,并保留水电数据作为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