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4年医保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一、缴费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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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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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较2016年以来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新增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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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适用于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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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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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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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按低保标准定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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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及18岁以下子女参保缴费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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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保范围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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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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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除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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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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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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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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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及随军未就业配偶、应届大学生等特定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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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联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可享受参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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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保障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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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保障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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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保障,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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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如取卵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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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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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2年以上的职工医保断缴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内可补缴,不设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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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断缴后重新参保,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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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机制
- 扩大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场景,鼓励嵌入式养老等社区化服务。
四、缴费与待遇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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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与待遇享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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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至12月20日,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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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未补缴者不享受当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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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激励机制
- 连续参保满4年的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满1年提高300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基金收支、居民医疗需求及财政能力,通过补贴、资助和待遇优化,进一步提升了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