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是保障职工休息权的重要福利,核心规则包括:连续工作满1年可享受5-15天带薪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单位需统筹安排但不得随意取消,未休假者可获3倍日工资补偿。以下是具体要点:
- 休假资格与天数: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享5天假,满10年不满20年享10天,满20年及以上享15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 执行方式:单位需结合工作需求和职工意愿安排,可集中或分段休假,一般不得跨年度。特殊情况下(如野外作业)可跨1年安排。
- 工资保障:休假期间工资与正常工作相同。若单位因工作需要未安排休假,需按日工资的300%支付补偿;职工因个人原因未休假则无补偿。
- 例外情形: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假)、事假超20天且不扣工资、病假超2-4个月(按工龄)的职工,当年不享年假。
提示:职工应主动了解自身权益,单位需依法落实休假制度,避免因违规引发劳动纠纷。合理规划休假时间,平衡工作与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