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年休假工资按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即年休假一天应得的工资=月工资÷21.75天(月计薪天数)。 若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需按日工资的300%支付报酬,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实际额外补偿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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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年休假工资基数以员工正常出勤的月工资为准,不含加班费、补贴等非固定收入。计算公式为:日工资=月工资÷21.75天。例如月薪5000元,年休假一天工资约为229.89元(5000÷21.75)。 -
未休假的补偿规则
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未安排年休假的,需按日工资的300%支付报酬。例如日工资229.89元,未休假一天应得689.67元(含原工资229.89元+额外补偿459.78元)。 -
特殊情况处理
- 新入职员工:工作满1年方可享受年休假,当年休假天数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
- 离职员工:未休年假按日工资的300%结算,已休超过折算天数的可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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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途径
若用人单位拒付年休假工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需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
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建议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休假安排,避免因未休假或补偿问题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