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工龄10年以上不能随便辞退,法律依据与权益保障是核心要点。
派遣工与用工单位虽无直接劳动关系,但根据《劳动合同法》,工龄满10年的派遣工可依法获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保护,非因法定情形不得解除;用工单位违规退工需承担连带责任,且辞退需满足“严重违纪”或“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条件,否则需支付赔偿金。
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无直接劳动关系,但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无特殊情况,用工单位单方退工或终止合作属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辞退派遣工需合法合规。普通情况下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金,若涉及裁员则必须证明“经营困难”或“重大技术革新”等法定原因,且优先留用工龄较长的员工。违法辞退将面临双倍经济补偿金处罚。
派遣工权益受双重保障机制约束。用工单位违规退回,需由劳务派遣公司重新派遣或支付待岗工资;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或赔偿。连续工作年限不影响《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同工同酬”“加班费”等权益的适用性。
派遣工工龄超10年的稳定性显著提升。用人单位需履行提前协商、依法补偿等义务,且无充分理由随意辞退可能触发连带责任。劳动者应主动留存工作记录、合同文本及工资支付凭证,遇纠纷及时通过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