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确实 存在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的工作年限,可以视作等同于实际缴费年限。以下是一些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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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原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等累计工龄可以视同基本医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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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 :军龄视同时间和原在本市的大病统筹、公费医疗缴费时间,视同职工医保缴费时间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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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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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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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在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4年1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同样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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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在1995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5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也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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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职工、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在1996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同样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 湖南省 :参保人员在办理医保退休手续时,在当地的实际缴费年限不能低于10年,而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时间,男性最多只能认定20年,女性最多只能认定10年。
综上所述,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中的视同缴费年限主要适用于在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工作年限,且具体认定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