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依法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最长11个月)及经济补偿金等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赔偿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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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赔偿:自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起至补签合同前一日,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例如月薪8000元,未签合同工作6个月可获赔4万元(实际工资×5个月)。若工资包含提成或奖金,赔偿基数按应发工资计算,而非仅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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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因未签合同被辞退,可额外主张经济补偿,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月计算)。例如工作3年可获3个月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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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员工还可要求补缴社保、追讨加班费及押金等。若用人单位满1年仍未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可主张长期劳动关系保障。
提示:员工需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并在1年诉讼时效内**;若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