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原因,协商补偿,仲裁**
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辞退的处理方式需根据辞退原因及责任主体进行区分,具体可分为以下情形:
一、用工单位合法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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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或客观情况变化
若用工单位因经营困难、业务调整等合法原因辞退,需向派遣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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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派遣单位后解除合同
若用工单位将派遣工退回派遣单位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派遣单位需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
二、派遣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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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
若派遣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如未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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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违法退回
若用工单位以违法理由(如无根据)将派遣工退回,派遣单位应视为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三、被派遣工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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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辞退原因
要求用工单位出具书面辞退通知书,并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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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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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用工单位原因,可要求N(工作年限对应的工资补偿)或协商其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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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派遣单位原因,可要求继续派遣或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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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时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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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合同签订方(A公司)或用工单位提出诉求,要求重新安排工作或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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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30日内未协商解决,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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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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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工资 :无论何种情形,派遣单位均需在解除合同期间正常缴纳社保并支付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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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时效 :劳动争议需在仲裁时效内(一般为1年)申请仲裁。
通过以上步骤,劳务派遣工可有效维护自身权益。若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